河北省烟草公司张家口市公司阳原县卷烟营销部经营业务用房加固工程项目-施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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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烟草公司张家口市公司阳原县卷烟营销部经营业务用房加固工程项目-施工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北省烟草公司张家口市公司阳原县卷烟营销部经营业务用房加固工程项目-施工、监理已由-以-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河北省烟草公司张家口市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河北省烟草公司张家口市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编号:HBHJ1906-ZJK1-0852.2工程名称:河北省烟草公司张家口市公司阳原县卷烟营销部经营业务用房加固工程项目-施工2.3建设单位:河北省烟草公司张家口市公司2.4建设规模:河北省烟草公司张家口市公司阳原县卷烟营销部经营业务用房加固工程项目工程量清单所包含全部内容2.5建设地点:河北省烟草公司张家口市公司阳原县卷烟营销部2.6工程投资:造价为6844152.11元。2.7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包含的全部内容。2.8工期要求:120日历天。2.9质量要求:合格。2.10工程量要求:监理及甲方有权依据工程实际情况做相应调整,调整后按监理及甲方核定的工程量计算。2.11资金结算:工程施工完成验收合格后,最终工程款总额按第三方审计后价格支付。。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3.1具备企业法人经营资格,并具有组织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已执行“三证合一”的投标人可提供新版营业执照); 3.2潜在投标人应同时具备国家有关主管部门颁发的特种专业工程专业承包资质(限结构补强专业)和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同类工程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书(建造师为贰级及以上,专业类别要求为建筑工程,且聘用企业名称须与投标报名单位名称一致);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按报名时间的先后顺序,只受第一名企业报名投标; 3.6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系统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3.7投标人需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出具的2018年度公示报告;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的投标。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07-22 09:30至2019-07-26 17:3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河北张家口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9-08-13 09:3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登录hbzjk.86ztb.com平台,在线提交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河北张家口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hbzjk.86ztb.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