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编号: I1300000001064693001001
大厂县检察院办公楼维修加固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厂县检察院办公楼维修加固项目已由大厂回族自治县财政局以20191010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大厂回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大厂回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详见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10-29 09:00至2019-11-04 17:00(北京时间,下同),在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网,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获取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9-11-18 13:30,地点为 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及纸质投标文件递交至大厂回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大厂高新技术开发区创业大厦(政务服务中心)西二层) 。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大厂回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大厂回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招标代理机构:大厂回族自治县建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河北省廊坊市大厂回族自治县地址:大厂县北辰街供热公司段东101、201、301号邮编:065300邮编:065300联系人:齐明联系人:吴倩电话:15803261883电话:0316-8828668传真:/传真:/电子邮件:/电子邮件:jd8828668@126.com网址:/网址:/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大厂回族自治县建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账号:/账号:1001 4859 34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