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北省审计厅机关综合楼加固修缮项目已由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冀发改投资【2020】946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省预算内基建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河北省审计厅、河北省政府投资项目建设服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项目为河北省审计厅综合楼加固修缮项目,修缮面积4975.31平方米,主要包括对楼内部分结构进行局部加固,调整用房功能布局并相应进行改造装修,对供暖、空调、电力、消防等系统进行改造,更换电梯1部,新增室外钢梯和屋顶消防水箱间等。(项目内容及范围以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概算批复为准)。
(1)资金来源:省预算内基建资金。
(2)建设地点:石家庄市桥西区友谊南大街195号(河北省审计厅院内南侧)。
(3)概算总投资:950万元。
2.2 招标范围:
(1)河北省审计厅机关综合楼加固修缮项目工程总承包:
①勘察:包括本项目所需勘察的全部内容;
②设计:包括本项目的全部施工图设计(包括建筑物的加固设计)及现场服务等;
③施工:包括本项目概算批复的全部内容。
(2)质量标准:
①勘察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
②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设计规范要求;
③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
(3)工期:180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综合类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及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须具备特种工程专业承包不分等级(建筑物结构补强)及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3.1.2 信誉要求:
投标人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和“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 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1)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
(2)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证书。
3.1.4其他要求: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2)凡有意参加该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须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进行注册并通过审核后(具体事项可咨询0311-66635531,如已通过不必重复办理)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招标文件、澄清和修改等相关资料自发布之时起,即认为所有潜在投标人均已获悉。潜在投标人如未下载或未全部下载相关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
(3)郑重公告:
为贯彻落实河北省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冀建招办【2018】15号《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通知的工作要求,对招标投标领域存在的阻碍投标、恶意竞标、强揽工程、串标、围标、陪标、索要不合理评标报酬等下列涉黑涉恶涉乱行为进行全面清理整治,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直接移交石家庄市扫黑除恶办公室处理:
1、投标人提供虚假银行保函行为;
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潜在投标人以及有关部门以不合理要求和其他手段阻止、劝退、阻碍其他投标人投标的行为;
3、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的行为;
4、出借或借用资质投标的行为;
5、通过串联的方式串标、围标、陪标,组织或参与多家公司集体投标,形成投标团伙,排挤竞争对手和其他潜在投标人的行为;
6、采用威胁、利诱、胁迫等方式在评标结果确定前买卖投标文件或者诱使他人加入投标团伙的行为;
7、投标人伪造人员证件、企业证照、单位公章、社保证明等行为;
8、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的行为;
9、投标人中标后故意放弃中标,将工程转卖给其他投标人的行为;
10、以要挟、胁迫、恐吓、欺压等形式强行承包或者分包工程、强行供货或提供服务的行为;
11、采用打、砸、抢等方式阻止其他人进入评标现场毁坏他人投标文件的行为;
12、个别投标人鼓动其他投标人代表围堵招标人、招标代理、评标专家的行为;
13、评标专家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评标,恶意废标的行为;
14、评标专家在评标过程中故意拖延评标时间、或评标结束后拒不签字以索要高额评标报酬的行为;
15、招标代理在评标过程中以投标文件有瑕疵为由向投标人索要不合理费用的行为;
16、其他扰乱招投标活动的行为。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2020年8月6日9时0分至2020年8月12日17时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省本级自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0元整,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8月28日11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ggzy.hebei.gov.cn/hbjyzx/)(在线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前,投标人应当使用投标客户端及CA为投标文件加密。未按规定时间和方式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因投标人的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不能打开的,招标人不予受理)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河北省审计厅、河北省政府投资项目建设服务中心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友谊南大街195号、河北省石家庄市友谊北大街7号
联系人:王廷博、冯书爱
电话:0311-88606381、0311-88600703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工农路486号
邮编:050081
联系人:梁宏儒
电话:0311-83086971、15633669189
传真:0311-83086974
电子邮件:hbctxm2c@vip.163.com